推动个体工商户实现长远健康发展——聚焦《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议题:促进个体工商户的长期健康发展——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为中心
个体工商户是人民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1.11亿户,占全国市场主体总数的三分之二,带动就业近3亿人,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是在原《个体工商户条例》的基础上,结合个体工商户的整体情况、问题和利益制定颁布的,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个体工商户的长远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注册局相关负责人对新规进行了解读。
充分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
新条例规定了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各项内容,包括禁止乱收费、乱摊派、拖欠账款等。
新规涵盖了对个体工商户各种形式的违规收费和摊派,主体也由“任何部门和单位”扩大到“任何单位和个人”。针对部分领域存在要求劳动者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以逃避用人单位责任的现象,新规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诱导或者强迫劳动者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有效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政府利用大企业的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的账款是一个关键问题。新规明确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得对个体工商户施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拖欠或者变相拖欠个体工商户的账款。
个体工商户数量的增加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结果,不应该是“推着苗子往前走”。新规特别强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提高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不得将个体工商户增长率和年申报率作为绩效评价指标。
一些地方在城乡建设规划、城市与交通管理、市容环境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刀切”关闭或影响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的情况。对此,新规特别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时,应当充分考虑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需求和实际困难,加强引导,妥善处理,统筹规划,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创造稳定的环境。
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批发零售、餐饮和居民服务业。新规分别对线下和线上服务进行了规定。首先,是支持个体工商户在社区从事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活动,满足居民日常消费需求;其次,是引导和支持个体工商户加快数字化发展,提高网上经营能力。同时,对个体工商户在网络平台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回应,具体规定了平台经营者的义务。
根据原条例和相关登记管理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即通常所说的“套现”店铺或者转让经营权的,必须重新申请登记,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新的个体工商户。
为解决这一问题,新规对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设立前注销”改为“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这一规定方便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设立时间、品牌名称及相关行政许可的延续,大大简化了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个体工商户的持续经营和“百年老店”的打造。
坚持既促进发展又依法监管。
为维护交易安全,保护消费者和第三人利益,新规还对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制为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应当依法结清应纳税款,妥善处理原有债权债务,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比如,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销售的预付卡券,只要在约定的有效期内,无论是商店“出售”给他人,还是转制为企业,都要对卡券做出妥善安排,并与后续经营者明确约定,禁止“新店重旧账”。
无论是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还是个体工商户变更为企业组织形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个人对企业”,新规都要求相关行政许可部门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并强调在“自愿”的基础上,不得对个体工商户提出强制要求。同时,由于个体工商户与企业在法律性质、组织形式、责任承担方式、名称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还是要先办理原个体工商户的注销,再办理企业设立登记。
新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履行劳动用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定义务。明确政府部门要在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此外,原条例中的监督管理内容已被2022年3月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吸收承担,不会出现法律真空。
